2007年8月31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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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警旁听庭审 自估办案质量
通讯员 陈亮 本报记者 朱兰英

  本报讯 近日,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中,旁听席上除了当事人的亲属外,还多了一些穿制服的公安民警。记者昨日从绍兴市公安局获悉,定期组织民警参加庭审旁听活动将成为他们的一项制度。
    在这起故意杀人案的审理中,参加案件侦查工作的民警听得最认真。他们很想知道自己办的这起案子是不是还存在漏洞,从而给检方指控被告人带来不利因素。绍兴市公安局法制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,民警在办案中容易出现重实体、轻程序的老问题。而推行落实民警旁听制度,就是以最直观的形式让民警审视自己在办案中的不足。只有上过这样生动的课,民警才能更好地反思执法办案的方式方法,避免出现程序违法、非法取证和证据证明力不强等问题,提高他们的执法办案水平。同时,旁听庭审也是一堂生动的法律教育课,可以让民警形象直观地了解到案件在诉讼阶段的审理程序,法庭采用刑事证据的程序和原则等等。
    据悉,今后绍兴警方将定期有选择地公布市区法院刑事案件的开庭情况,并组织民警参加旁听。另外,无论是办案民警还是非办案民警,只要民警对案件有旁听需求,该局法制处都将主动与法院联系,为民警安排旁听。